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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今年已侦破消费领域经济案400余起 

来源:上海经济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17

央广网上海3月15日消息(记者周洪)上海市公安局3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涉及消费领域经济犯罪的相关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已侦破涉及消费领域经济案件400余起。

针对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商品,公安经侦部门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食品、药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会同行政监管部门,针对医药保健品、婴童用品、烟酒食品、日化品、服饰箱包等消费品领域持续开展市场巡查和集中整治,努力实现“上海无假”的目标。今年以来,共侦破侵权假冒案件160余起。

针对商贸领域经济犯罪,公安经侦部门先后成功侦破了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教育机构“套路跑”式合同诈骗等一系列新类型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侦破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案件140余起。同时,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非法经营境外期货、外汇保证金、非法荐股等各类金融、证券领域经济犯罪,捍卫投资人合法权益。

2020年8月,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上海越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越隆公司”)通过开设“越隆车汇”APP应用等形式,大肆招揽会员并发展下线,有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嫌疑。

经查,自2019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滕某等人利用“越隆公司”和上海越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肆举办宣讲会、培训会、“汽车之夜”等活动,夸大公司经营实力和盈利前景;同时,开发上线“越隆车汇”APP软件,以提供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和加入豪车俱乐部为名大肆招揽会员加入。用户下载APP后,可通过缴纳不同级别的入门费,成为VIP会员、至尊VIP会员或团队长,并获得包括维修保养卡、全车镀金、油漆修复等多项汽车服务在内的会员礼包。然而,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汽车服务礼包并非会员入会的最终目的,会员所能获得的最大奖励在于推荐其他用户成为不同级别的下线会员。

在这起典型的传销犯罪案件中,高额返利的背后是“要想赚钱,就必须不断诱骗用户,不断拉人入伙”的深层逻辑。换句话说,所有会员获取利益的唯一方法,就是不断地发展并“剥削”下一层级。截至案发,该传销团伙通过前述方式累计发展会员3700余人,层级关系达到8层。

目前,警方已对本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在全市公安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的合力监管、全力打击、有力防范下,上海的传销犯罪案件一直处于低发态势,案发数量不大、涉案金额不高、参与人数不多,但手法特点仍在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也在不断增强,呈现出了传销形式网络化、团伙成员职业化和传销模式复杂化的发案特点。

一是不法分子以电子商务、数字金融为名实施的网络传销犯罪传播范围广、波及地域多、发展速度快。二是传销参与者正从中老年群体向年轻群体延伸。一些传销组织会专门聘用精通公司运作、财务知识的专业人员设计传销层级模式。三是线下传播形式正向社交软件、直播授课、视频会议等线上形式转变,资金支付方式正向虚拟货币领域转变。

传销骗术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门费。不法分子处心积虑设置一个所谓项目,编造一个诱人陷阱,让人通过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二是拉人头。通过鼓动加入者继续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上下层关系,不断扩大组织规模。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给付报酬。换句话说,就是人头拉得越多,获利也就越大。以上海警方近期侦破的“越隆车汇”和“玉川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为例,不法分子就是以“消费返利”“雷人商品”为噱头,招揽会员、发展下线、复式计酬。

从侦破案件来看,传销犯罪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利诱性、欺骗性。所谓迷惑性,是指花样不断翻新。打着“国家工程”“爱心慈善”“虚拟货币”“消费返利”“金融互助”“健康科技”等各种旗号的传销噱头五花八门,让人防不胜防。所谓利诱性,是指承诺高额收益。“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诸如此类雷人的致富口号让不少人丧失了抵抗力和判断力。所谓欺骗性,是指不法分子通过反复说教,让加入者对所谓项目的前景深信不疑。

对此,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坚持“发现就查、露头就打”,不断提升打防能级,一是数据研判,网络巡查,坚持打早打小。开发上线智能研判工具,主动梳理发现案件线索,持续挤压传销犯罪生存空间。针对网络传销案件,警方不断强化网络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切断网络传销的传播途径,确保打早、打小、打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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