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研究》
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四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高本市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技〔2019〕58号),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新经济“四新券”兑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程序
兑换申请采取网上及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兑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0:00——11月27日16:00,过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放弃。已获得2019年度新经济“四新券”的企业可在集中兑换时间期限内登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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