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研究》
【社保入税从今年初就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并且在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那么,社保入税将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企业如何优化自身的管理结构,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新政策?】
8月13日,苏州市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在苏州国信雅都大酒店,举行“社保入税”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影响及应对高级研讨会。活动特别邀请中国知名人力成本精算专家、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及多家集团企业人力成本与劳动关系特聘专家顾问方晓,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徐培喜,为前来参会的450多位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高管做政策解析,以期在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为广大苏州本地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启示、参考和解决预案,帮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同时做好管理优化。英格玛集团协同苏州市人力资源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与推动了此次研讨会的筹办。
研讨会上,方晓老师以《组织报酬支付与自然人课税服务》为主题,从混序的四全四环社会、十年前的劳动合同法到十年后自然人课税、政策的引导设计及决策等方面诠释了个税在不断合规、升级。社保入税之后,有工资没社保、有工资少社保、高工资少社保、高工资双基数的企业将逐渐趋于合规。“组织传统薪酬结构的冲击,内部临界点失效与综合临界点应用,多元化用工的税收风险加大,社会保险合规要求更高,专项扣除要求增加工作量,薪酬计算与支付推倒重来,传统避税方式迎来大考。” 方晓老师对社保入税之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直言不讳。同时,他也表示,薪酬、社保、课税的专业升级,人力资源岗位的增加,年终奖和薪酬结构的调整,专项扣除细化与应用,企业人力成本的分析,组织重构与调整用工模式,顾问或者专业机构的选择,HR将面临更多挑战。
方晓老师还为灵活就业下的企业用工管理支了招:企业不是做大而是做小。举例:某企业有60名员工,人力成本超1400万,个税成本200万,利润200万,残保金15.4万,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
把不能抵扣的人力成本转化经营成本:500万*3%*20%=3万*2
此类经营成本可以直接对上游服务:500万*(6-3%)+500万*3%*20%=18万*2
将利润分解为两家机构各100万:200万*(25%-10%)*+20万*16%=33.2万
将人员分解为两家机构各30人:残保金15.4万免增
个人所得税不转化税目享政策:200万*20%=40万
若将组织体转化为合伙人享政策:200万-49万=151万+49万*20%=160.8万,同时无200万企业所得税,免残保金15.4万。
前者最高可增利124.6万,后者可高达226.2万,甚至更高。
为此,方晓老师还从年终奖的计算与变数、未来薪酬的支付节点等方面为企业薪酬结构支付与综合预缴服务提出优化意见。同时,方晓老师也表示,国家有不少政策风险红利和政策规则红利,企业应在合理情况下善于利用:如增值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奖励、薪酬结算中心、个人所得税优化等。他还从“税”、“费”、“惠”三方面给企业支招:企业雇员关系由雇佣变合作,薪金转营收,改革个人所得税;学会做“小人”,不做“一般人”,降低增值税;创业做“法人”,不做“自然人”,小规模企业税赋减少;社保同税;善于利用地方各种人才专项,产业园、高新科技等企业专项,政策红利不用白不用。
社保入税后,对以人力为盈利点之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商业模式、外包业务、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业务都将带来不小的影响。外包作为一种社保筹划手段在社保入税后,又应该如何继续运用?方晓老师表示:“人力资源公司从原来单一社保代理服务转型薪酬服务外包,现在应由薪酬服务外包转型个税社保综合服务。”
让不会交税的企业学会交税,让学会交税的企业优化交税,让优化交税的企业享受退税。针对社保入税带来的种种变化,方晓老师建议大家:“不要去避税,而是选择合适的商业经营模式,自然而然就享受了政策红利!”
当天下午,另外一位人力资源行业专家徐培喜老师,以《税收与社保》为主题,从税收发展、差额纳税与营改增、纳税风险防控、税务征管社保、社保稽核的要点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展开了生动直观地演示说明,讲解细致入微,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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